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 非广州户口均可在广州市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实况网| 2022-08-16 14:3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6月28日经主席令第4号公布;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2018年2月7日,北京警方通报:2018年将适时推出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服务和流动人口微信办理居住证等相关事宜。

央行宣布,自2018年4月9日开始,部分城市和地区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全国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广州市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异地受理的对象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具体办证事项

(一)换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2.受理部门: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3.收费标注:经国家财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3.收费标准: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领取居民身份证

已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日内(属广东省内异地办理的四十日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按《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相应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属换领的须交回旧居民身份证)

各区受理地点和办公时间

详见“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务服务--“户政”--资讯服务--服务事项--《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一览表》。

注意事项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书面提交其承诺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承诺书。

(二)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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