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墙体突然倒塌,砸死7岁男童
都市现场| 2023-03-19 22:05:48

来源|都市现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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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的林先生一家一直沉浸在悲痛当中。3月初,林先生7岁的儿子因为一起意外离开了人世。林先生想给孩子讨个说法,却迟迟没有进展,于是,向我们《都市现场》求助。

悲剧发生在2023年的3月4号,当天傍晚,林先生7岁的儿子外出玩耍一直没有回家。家人多番寻找后,终于在离家不到100米的一栋老房子旁找到了孩子。

死者大伯:当时我们找到他的时候,小孩子站着,墙压在他胸口上,头耷拉在墙上。

死者父亲 林先生:法医判定是窒息而亡,等于压在中间没有呼吸,然后站立的时候头倒在边上。

孩子被倒塌的墙夺去生命,责任该由谁承担?律师肖杰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 肖杰:就本案来说,建筑物倒塌,要考虑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权人是谁。

据死者家属了解,这栋老房子和倒塌的墙都是村里另外一户姓林的人家的。事后,他们找到了对方林老二(化名),但他却拒不承认。

不过,林老二(化名)的妻子却承认,旁边的棚子的确属于他们,但是倒塌的墙是她的公公婆婆搭建的,原本是茅房的一面墙。后来,这间茅房因为年久失修倒塌了,只剩下了这面墙。

很显然,对于倒塌的墙体到底是谁搭建的,双方各有说法。那么,事实到底如何,责任又该谁来承担呢?

死者家属确定,那间茅房的确是林老二(化名)父母修建的,后来因为年久失修倒塌,林老二(化名)在修建房子的时候,又将倒塌的茅房其中一面墙重新建了起来。

死者大伯:林老二做棚子的时候剩了一点砖,一点水泥。于是,他没有挖地基,直接垒起来,垒的有一米多高。

《都市现场》记者在现场看到,与这面倒塌的墙体相连的,是一圈铁丝做成的护栏,这一护栏与倒塌的墙体共同围成了一个封闭的空间。

死者大伯说,从外观上来看,林老二(化名)修建的房子与倒塌的墙体所使用的墙砖很明显是同一批。他认为,这一点也可以证明,这面墙就是林老二(化名)修建房子时顺手建起来的。

对此,律师肖杰表示,虽然两面墙的墙砖看上去很相似,但是从证据角度,并不能说明这面墙就一定是林老二(化名)所修建的,死者家属还需要更多的证据予以佐证。他认为,如果最终证明,这面墙就是林老二(化名)修建的,或者是林老二(化名)在使用,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林老二(化名)作为墙体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使用人,就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最终认定这面墙既不是林老二(化名)建造的,也没有其他人使用,那么情况又不一样了。

律师 肖杰:如果说并不是由林老二建造的,属于其父母建造的,那么结果可能是不一样的,属于其父母的房屋倒塌导致死亡,要追究其父母当年房屋的一个损害责任。

不过,律师肖杰指出,由于林家父母已经去世多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留有遗产,则可以由林家兄弟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予以赔偿。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死者对于悲剧的发生存在过错,死者及其家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 肖杰:小孩如果说在路过这堵墙的时候,拼命地去推倒墙或者攀爬墙,导致墙倒塌的话,那小孩及小孩的家长就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小孩有相应的过错的情况下,小孩及小孩家长则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目前的情况,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死者的家人最好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相关责任方,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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