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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华漕城管中队)接到投诉:纪翟路1625弄小区内有人正将物业种植的绿化进行移除。执法队员随即到现场查看,经向小区物业了解,此处绿化种植征询过小区居民意见,并且是在绿容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的。
在现场,执法人员耐心劝导当事人王阿姨,指明其占用物业公共部位的行为违反了法规,并对其开展了普法教育,明确违法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与处罚标准。同时,执法队员强调,小区花坛是小区的公共设施,擅自在其中种植绿花果蔬,不仅破坏了小区整体的环境和谐,且容易滋生蚊蝇和异味,影响相邻业主的生活健康。
在执法队员多角度的劝说之下,王阿姨认识到了自己占地种菜行为所造成的种种不良印象,同意配合整改,并在小区物业的协助下,将自己所种果蔬盆栽搬出了空地,还地与众。
下阶段,华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绿化监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社区居民自发维护好小区绿化环境,构建和谐绿色环保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