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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从某省政务服务网站上注意到公安局公开的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大量猥亵女性或侵犯他人隐私违法者的罚款或处罚拘留决定被公布,其中,多数违法行为发生在地铁或公交等公共场所。此事在网上发布后引发讨论,被网友称为公示“色狼”。
夏季即将到来,衣物日渐清凉。隐私被侵犯,如何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看本期一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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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政法委新媒体工作室
联合出品
支持单位:山东省法学会
协办单位: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专家:菏泽郓城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程英
记者:刘一颖 杨帆
策划:王学文